close

親愛的女兒你好:

距離上一封信差不多有一百年時間了,

不過對你來說應該沒什麼差。

 

我跟你說,我前一陣子嘗到爆紅的滋味。

事情的始末倒是沒什麼必要講,因為一定是二十年之後提起來不值一哂的東西。

反正啊我的結論是惹別人之前要先算計一下──

不是自己斤兩夠不夠的問題,是不小心惹到無聊的瘋子會很可怕的問題。

(而且瘋子還會先發制人叫你瘋子!夠可怕吧。)

惹到無聊的瘋子會耗去你過多寶貴的青春,也耗去你朋友對你過多的關心。

(我自己是覺得啦,遇到不可理喻的人而需要朋友出來保護你關心你,

 算是有點浪費了。朋友是很珍貴的,他們的關心應該可以做更有用的事。)

所以說,不要仗著自己在道理上是對的就氣壯,保持禮貌和風度對你絕對有利。

保持風度不是給對方看的──既然對方是瘋子──而是給別人看的。

嗯,大概就是張大春說的祭死的給活的看吧。

 

我剛結束了九十八學年度第一學期,成績激爛這就不提了。

還結束了一場公演。在結束這場公演前也把一款遊戲破關了。

公演你爸爸有來看!還送我花!花裡還附贈禮物!

雖然我的確是值得這麼好的對待(笑),可是你爸爸也實在對我太好了。

 

明天要去合唱團的大出遊,現在還沒整理行李!

所以信就先寫到這邊啦,有點短不好意思咧。

可是我二十二歲體悟到的人生道理希望你好好看一看想一想呀!謝謝你~

 

二十二歲的老媽

1.31.2010

--
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兔(ptt2.cc)
◆ From: 118.168.80.43
→ chieher:真好玩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推 01/31 22:58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志堅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